当前位置:首页 > 新闻资讯 > 未购物却收到包裹?你的信息可能被用来“刷单”了,记者实测礼品代发,2元以内包邮可发全国湖南日报2023-09-12 20:40湖南日报2023-09-12 20:4000:18(快来看)礼品单号代发平台,礼品单号代发平台,公司活动礼品定制,礼品单号代发平台有哪些,

未购物却收到包裹?你的信息可能被用来“刷单”了,记者实测礼品代发,2元以内包邮可发全国湖南日报2023-09-12 20:40湖南日报2023-09-12 20:4000:18(快来看)礼品单号代发平台,礼品单号代发平台,公司活动礼品定制,礼品单号代发平台有哪些,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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文/视频 三湘都市报·新湖南客户端全媒体记者 杨洁规
近日,不少市民投诉反应,明明没有购物却收到来源不明的包裹,里面都是些香包、水笔、塑胶手套等廉价物品。小心,你的信息可能被用来“刷单”了。
“刷单”不是新话题,尽管相关部门及平台对网店“刷单”行为打击越来越严,仍屡禁不止。连日来,三湘都市报记者调查发现,发小“礼品”逐渐代替“空包”,成为常用的“刷单”手段。
蹊跷!未购物却收到网购包裹
今年3月底,浙江金华的冯先生收到一条短信提醒,让他到附近的快递站取包裹。结果将包裹拆开,包裹内竟是一堆垃圾。
冯先生询问了身边的朋友也没有人寄包裹,自己也未下单,为何包裹上面显示了个人的信息,包括姓名电话地址,打寄件方电话是空号。“既然本人没有下单,寄件方是从何处知道我的信息,并寄出了包裹?”收到多来路不明的快递包裹,冯先生既好奇又有些担心。
后经查实,冯先生发现,包裹来自位于株洲荷塘区的一家商贸公司。
9月11日,冯先生投诉的株洲依澜之恋商贸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向记者承认,公司此前有委托第三方公司“刷单”,“我们发的包裹,里边有包纸巾之类的小礼品。”该名工作人员透露,“刷单”在电商行业较为常见。冯先生莫名收到“包裹”,可能是有人利用了他的信息,为多个商家进行“刷单”。随后,其承诺马上在后台删除信息,保证以后不再骚扰。
在相关投诉平台,记者以“空包”为关键词进行搜索,有2.2万余条结果。一位消费者投诉,自己没有购买商品,20天收到56个空包裹,包裹里面净是些烂布条、劣质餐巾纸、小肥皂及塑胶手套等,而寄件人、发货快递公司都各不相同。
(记者实测代发礼品。)
记者实测礼品代发,2元内包邮发全国
所谓的“刷单”,是指店家付款请人假扮顾客,提高网店的排名和销量获取销量值及好评吸引顾客。不管是请人“刷单”,还是商家用小号刷单,要想被平台计入销量数据,必须完成下单、付款,卖家发货,买家收货的过程,而这个过程中要有物流信息才算是完整闭环。
近年来,相关部门及各大电商平台对发“空包”行为加大了监管力度,因此发小“礼品”逐渐代替“空包”,成为常用的“刷单”手段。
记者咨询一家“代发礼品”的网站,对方表示自己是9年老平台,在网站即可直接下单。记者注意到,用于代发的礼品都是一元不到的廉价小物件,有0.1元的小香包,0.15元的小苏打,0.5元的抽纸,0.35元的洗衣粉等,代发礼品件量大可商量优惠,基本上2元以内可包邮发往全国,“我们做的是真实的礼品发货,买家信息由你导入,没有风险。”
9月7日,记者在代发网站上花费1.5元,实测了一单发货地为广东东莞、收货地为湖南株洲的礼品件,选取的礼品为小苏打。发货后不久,的确能看到礼品件发货的物流信息。两日后,快递到达收货网点,快递员没有联系记者留下的买家电话,物流信息直接显示:“您的快件已签收,签收人:本人签收”。
随后,记者致电询问配件快递员,对方称快递有问题,要记者与寄件人对接,询问情况。
未收到包裹,物流追踪却显示“本人签收”。)
对此,网站客服人员表示,代发的礼品分“100%派送”和自动代签。选择100%派送的,收件人可收到礼品,自动代签由网点或快递员代签后自行处置。前者价格一般高于后者。
也就是说,花费一两元钱,通过导入收件人信息,生成快递单号,商户再将单号上传至电商平台的订单中,一次刷单就完成了。包裹里塞进廉价物品,既能解决物流真实性问题,还能在重量上骗过监管。
(礼品代发网站,礼品都是廉价的小物件。)
空包“刷单”变礼品代发 律师:同样违法
湖南法健律师事务所杨纲律师认为,“刷单”行为是一种虚假交易行为,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,破坏正常的交易秩序。同时,礼品代发也同样违法,该行为涉嫌违反《电子商务法》和《反不正当竞争法》相关规定。
国家市场监管总局曾表示,以“寄空包”的方式“刷单炒信”,在“刷手”和物流的同步配合下,将空包裹投递或是在空包裹中放入小礼品,通过“物流”造假完成了交易的全过程,具有很强的隐蔽性。
记者注意到,各级市场监管部门都在重点打击“刷单炒信”这一违法行为。今年以来,市场监管、公安部门也通报了不少查处案例。
相比商家的刷单炒信,个人信息泄露更让消费者担忧。近年来,快递泄露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事情屡屡发生。2022年11月1日施行的《个人信息保护法》明确,任何组织、个人不得非法收集、使用、加工、传输他人个人信息,不得非法买卖、提供或者公开他人个人信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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